最高法院:地方政府開會前禱告不違憲

聯邦最高法院5日以五票對四票裁決,紐約上州一個城鎮的官員舉行 公開會議前禱告,並不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,因而給予全美地方政府 官員更大的宗教空間。多數派大法官說,這種宗教祈願並不一定違憲 。 此一裁決針對紐約上州希臘市政府每月例行會議前做禱告的做法,主 持禱告者為「每月當值牧師」,但大多數是基督教牧師,因而引起爭 議和訴訟。

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,國會或政府不得支持或「確立」某 種宗教,不得禁止信教自由。 大法官安東尼‧甘迺迪代表多數派撰寫意見書,表示這種禱告只是程 序儀式,既沒有「不當的、過分的」宗教意義,也不令其他宗教信仰 的成員感到不受歡迎。他說,如果禱告有恫嚇、強迫其他宗教成員改 變信仰的意圖,那才構成違憲。

转自世界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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