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

 

 

早秋黄昏。阳光纯金般映照着这座古城,路旁的垂柳依然翠绿拂摆,桂花的清香从晚风中飘来,散发出甜丝丝的气息。

 


   公共汽车里站满了人。她戴着耳机闭目欣赏流行歌曲。因为她要去的是终点站,所以她自觉地站在最中间,右手抓住栏杆,左手提着一只保温杯。突然,有人从背后拍了拍她的肩膀,她睁开眼睛。隔着人墙不远处,一个中年男人向她伸过来一只手。男人用眼神示意,让她帮忙把钱传给售票员。她低头从男人手中接过钱递了过去。


   男人的手干净修长,一看便是双画画的手。她的心猛跳了几下,把票递还给男人的时候,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他一眼。这个男人中等偏高的个头,穿了一件皮夹克,胡子刚刮过,脸颊两边略显青色。他的眼睛是活的,眼神里深藏着一个极纯的小火苗,仿佛这秋日的晚霞,又仿佛是晚霞的金光,一下子就穿透了她从未开启的心波,如涟漪般荡漾。她从小生长在这座古城,她知道,只有这古色古香的城韵才会有与之匹配的男人,但属于极少数的精品。他的凝视并不躲闪,仿佛已经为她守候着爱情。而她,如惊慌的兔子,马上转过身。正好身旁有人起身离开,她慢慢地坐到座位上,两眼望向窗外。。。


   终点站到了,她下了车,往民族大学走去。走过一段幽静的石板路。青藤爬过了篱笆,搭在空中。她知道他也下了车跟在后面,但是她不想回头。后面的男人咳嗽了一声,她站住了脚。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烟盒,撕下一小片纸,写了几个字,递给她说:“这是我住的地方。”然后仿佛是恍然大悟似地:“哦,我坐过了站。我本应该在青铜路下车的。”男人给她的地址,是从前外国人的租界地,如今的高档住宅区,她从来没有进去过。


   后来,揣着这个地址,她悄悄地去过两次,门牌号码对上了,却没有见到男人。听到从房间里传来一丁点的声音,她就好像做贼一样,赶紧走开。


   有一天上午,她鼓足了勇气,站在门口敲了敲门。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,还没有洗脸,头上卷着昨晚留下的发卷筒,穿着碎花睡衣裤,披了一个红色的大披肩,脚上是棉拖鞋。她告诉女人要找的男人的名字。女人警惕地打量着她朴素的装束,说:“家同出去换箱子去了,你先进来坐会儿。”她坐进客厅。女人给她泡了一杯碧螺春,一边把发卷筒取下来,一边和她说话,基本上是妇人详细地问她简短地答,不知道为什么,她一点也不紧张,表现得很大方和坦然。妇人以为她是他的学画的学生,来和老师告别的。


   过了一会儿,他提着一只新皮箱进了屋,看见她在,就热情地招呼她,好像他们老早就是相熟,一问一答配合得相当默契,妇人没有看出任何破绽。送她出来的时候,男人告诉她,不久他要去美国读书,正在等相关的文件。


   “你在哪里读书?大学生?”他笑着看住她的眼睛。


   “你怎么知道我是大学生?”男人微笑而不答。


   她告诉他,她在南京读大学,家住在这个古城里。父母亲是民族大学的教授。妈妈生病住院了,所以她抽空回来照顾母亲。他问她要地址,说要写信给她。很自然的,她拿起了他的手,认真地用圆珠笔把南京读书的邮箱地址写给了他。


   她返回了学校,一切都恢复了正常,秋天的某一天发生的故事,犹如季节的转换,似有过,但已逝。不久,她收到了他的来信,他的字体很刚劲。他说,寒假他有时间,会过来看望她。于是,她告诉家里人说,她报名了寒假英文考级班,要晚一些回家。


   冬天的一个傍晚,天上飘落起雪花。他来了,提着简单的行李箱。同宿舍的同学都回家了,房间里就只有她自己。他们上街买了能吃一个星期的食物,然后关起了门。他们做爱,白天还有黑夜,好像彼此欠下了前世的债,要用今世的几天里竭尽全力偿还。他们说的话不多,但是他们常常凝视,然后眼眸中有了一汪的清水,也有花瓣儿,然后从灵魂深处道尽了“爱”的所有话语。在他面前,她如花儿般地展示着自己的身体,甚至细微的缺陷,也让他深情地吻遍和抚摸过。她在激情时发出轻佻的笑,短促却畅快淋漓。


   雪花落满了窗台,屋外是纯白的冷的世界。她卷缩在他的臂弯里睡着了。他则在读一本书。睡梦中,她发出一声轻叹,伴随而出的,是一滴晶莹的泪珠。这最真实、最纯洁、最完美的,难道仅仅是一场梦?


   男人走了,出国了。她继续过着属于自己的日子,仿佛一切都未曾发生,仿佛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春梦。她按照他留给她的地址写过几封信,但都石沉大海,没有回音。后来,她谈过几个男友,时间不长就吹了。男友说她没有激情,怀疑她性冷淡。她听了都报以淡淡的一笑,然后就转身离去。


   后来,他的父母亲为她介绍了现在的丈夫。新婚那夜,发现她不是处女,逼问了她一夜,她咬牙说不清楚,只记得在一次体育双杠课上摔过,下身流了许多血。又有一次,她一时忘记喊了“家同”的名字,丈夫赏给她一记响亮的耳光。从此以后,丈夫彻夜不归,除了不赌,吃喝嫖样样来。丈夫在另一处有了女人,和别人过起了名正言顺的夫妻生活。她则带着儿子冷清地回到古城,找了一份中学教师的工作,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,养大孩子,养活自己。


   寂寞的时候,她有几次都不由自主地中途下车,走路去他的住处徘徊停留。显然,那栋小洋楼已经更换了主人。奇怪的是,每次走过,她心中很平静,仿佛路过的陌生人。有一次,她上前按响门铃,一个老人开的门。问她找谁,她说“家同”,人家摇摇头说你找错了。


   古城四季都飘散着甜丝丝的气味,不知不觉,时间过去了有一个世纪那么长。有一天,她突然收到一个电话。当她才“喂”了一声,就知道电话的那头,是男人深藏在她心中的气息。她冲口而出的话却是:“我给你写了那么多封信,你怎么不回一封?”


   男人低沉的嗓音还是那么磁性般穿透她的心脏:“我刚到美国时,生活不稳定,住处是临时的,搬了好几次家。每次搬家,我都告诉别人把信转给我,但是,后来搬家次数多了,还是把你弄丢了。”


   男人今年回国是举办画展,一个星期以后他要回到古城。他想见她,非常想。她本能地说“不必了。”就挂断了电话。她理了理被风吹乱了的头发,用手搓了搓干燥和满是皱纹的脸,骑上自行车,向菜市场走去。儿子明天要参加中考,她答应要为他做他最喜爱的糖醋鱼。


   昏暗的灯光下,我和她都没有睡意。朋友生活很窘迫,婚姻更是有名无实。她一边为儿子织一顶帽子,一边给我讲了她的心底故事。灰白的头发在灯光下刺目地竖着。而我的朋友,也不过四十出头的年龄。


   “为什么不离婚再嫁呢?”


   “是我丈夫不原意离婚。他说要拖死我。我也无所谓,找谁还不是一样过日子。”


   “那你靠什么支撑着走到今天?”


   “靠爱情。那一次,他在我的宿舍里度过了七天的时间。除了上厕所,我们几乎就没有出过房间。”


   “他后来又有电话打过来吗?”


   “有。可是我马上换了手机号码。只要我不想,他就永远不会再找到我。”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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