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世界日报]大學室友和睦相處 學問大

記者王善言/洛杉磯報導  May 29, 2014 06:33 AM

近日無辜成為濫殺者羅傑(Elliot Rodger)刀下亡魂的三位聖塔芭芭拉加大華生,生前與羅傑是室友,雖與羅傑無冤無仇,但從羅傑生前寄給親友的自白顯示,他與室友相處不佳,因此發言表示「不後悔打算殺了他們」。雖從羅傑生前言行看來,似已精神異常,但仍凸顯大學生出門在外最常遇到的挑戰,即與室友的相處問題。

羅傑生前寄給親友的「我的扭曲的人生」自白,雖提到一些前室友名字,但對被他殺了的華生室友卻不直呼其名,只說秋季班起有兩名新室友搬進來,他們是外國亞洲學生,就讀聖塔芭芭拉加大,是他看到的最大的書呆子,「他們都很難看,並有惱人的聲音。」

「他們不像我的兩名前室友Chris和Jon,雖然也是書呆子,但很友善,讓人愉快」,羅傑又說,這兩位新室友讓人厭惡,其中一位態度叛逆,每次跟他提起他產生的噪音問題,他就一直跟我爭辯。「我知道報應日來的那天,我會殺死他們,讓他們不致擋了我的殺人之路。」

羅傑並說,如果與他們住在一起是讓人愉快的,他會遺憾殺了他們。但「他們的行為,讓我對殺了他們的可能性毫無遺憾。」

事實上在命案發生前,羅傑的三名華生室友對他半夜玩音樂造成的噪音感到困擾,曾向公寓經理反映,並已打算下學期搬出去。猜測未提前搬家,很可能與租約尚未到期,提前解約有罰款,及需要繳交尚未到期房租。

洛杉磯加大華裔學生暨宿舍助理江愛琳說,大學生不是住學校宿舍,就是在校外租屋。若住校固可指名道姓要求與某位同學做室友,但很多宿舍是三人一間,不見得一開始能找齊三位原來就認識的室友。因此很多時候,誰是你室友完全是隨機。

固然住宿者在填寫住宿申請表時可要求希望住在那一棟宿舍(因大學不同宿舍的開支及幾人住一間都可能不同),及希望室友愛乾淨等表上已有的制式條件,但大學不見得滿足要求。譬如她大一因誰也不認識,註明希望室友愛乾淨。結果來的室友正好相反,吃完的生力麵、優格等盒子就擺在桌上數月不丟等到發霉發臭。

「大學宿舍只有在你面臨生命威脅,才允許你更換室友」,江愛琳說,因學校認為你已成人,應懂得如何解決問題。為出任宿舍助理曾受過校方專門訓練的江愛琳又說,他們通常鼓勵相處有問題的室友透過溝通解決問題。若僵局無法打開才鼓勵學生投訴,他們會出面調停。但發現調停的問題都很輕微,往往肇因於生活作息或習慣不同。如有人喜歡半夜讀書,但燈光亮得室友睡不著。或有人的課在早上,一早起來聲音太大影響室友好眠等。

校外私人宿舍一般由幾個好同學一起承租,但有時中間有人轉學或生病休學,或正逢寒暑假,無法履行租約義務的學生即有義務找到頂替者。如果找不到,其他承租者為節省房租,也會急著找頂替者。雖有時可找到認識的同學頂替,也有人在網站刊登廣告找新室友,上門的人可能是完全不認識的人,新的磨合問題於焉產生。

前阿罕布拉學區學生顧問吳寶雲說,不管是學生或出社會的人在與別人同住時,都有必要尊重對方生活習慣,才能避免磨擦。但近日屠殺案的主人翁羅傑似已精神不正常,很遺憾他的室友沒有當機立斷,趕快搬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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